3件鵝肉藥檢違規 急追源頭
食管局指出,依規定鵝肉不得檢出這兩種抗生素,已通知地方衛生局追查供應來源。台中市餐廳因無法交代肉品來源,已開罰3萬;新北市、台南市攤商的肉品來自嘉義縣、雲林縣養殖業者,已由當地農業局查辦。
食管局指出,這兩藥是可用於雞的抗生素,可能鵝農不清楚不能用在鵝,因而用錯藥物。農委會指出,將加強畜牧場用藥監測 。
食管局指出,目前動物實驗尚未發現這2藥有急慢性、基因毒性或致癌性相關研究報告,但建議孕婦和對藥物過敏者避免食用。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則表示,只要沒有天天吃,不必恐慌,不過,若長期食用,動物試驗顯示,可能造成雄性睪丸萎縮、減少精子製造。
被指控的雲林縣業者表示,該公司是屠宰場而非養鵝場,衛生署查證不確實又任意公布名單,只會打擊鵝價,對食品安全幫助有限。雲林縣政府家畜疾病防治所所長張鴻猷也說,抽檢單位逕行公布鵝肉來自雲林,過程太粗糙,只會造成消費者恐慌,業者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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