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燙睫液 全是燙髮液混充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說,衛生署基於安全考量,至今不曾核准任何一件「燙睫液」,坊間的「燙睫液」都是「燙髮液」混充,甚至打上衛生署核可的化妝品字號。
新北市近3年接獲3次檢舉都是如此,這次被檢舉的經銷商「百樂美髮品公司」就占2件,近日將專案取締市面燙睫液。
林姓男子在新莊一家美容材料行,花290元買一盒「Aitiezh迷你香水調理睫毛組」給家人,雖然英文標示的外盒另貼有衛生署核可字號的中文解說,仍對使用安全存疑,向衛生局檢舉才發現有問題,轉而向消保官李大鵬檢舉,要求百樂公司退費。
衛生局說,該盒燙睫液標註是雲林縣「茂森生化科技公司」製造,茂森聲稱是百樂公司自行貼上「燙睫液」;百樂承認茂森說法,被罰3.5萬元。
消保官李大鵬除認為該燙睫液已非「安全商品」,另將全面追查市面各款燙睫液,要求下架回收。他也呼籲購買燙睫液的民眾,可要求業者無條件還貨退費,若遭拒絕可向他申訴。
「太可怕了。」執業40年的髮藝美容造型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莊翠說表示,完全不清楚燙睫液無一合法,將暫停為顧客燙睫毛,只作接睫毛等其他業務。
中華美容技藝促進協會講師林宜蓉說,女性約有3成燙過睫毛,難免有皮膚敏感致眼皮紅腫案例;若燙睫液無一合法,她也不敢再用。
北市和平醫院皮膚科主任吳貞宜說,眼皮比頭皮敏感,用燙髮液燙睫毛非常不妥,她曾遇過小女生因睫毛被燙斷求診案例。新北市聯醫眼科主任陳裕芳也提醒,燙睫毛若藥劑使用不慎,恐傷及角膜。
PARTNERS & RESOURCES
洽詢合作
合作夥伴與國際標準資源
連結國際認可與標準資訊,協助企業掌握驗證及市場准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