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禁用保麗龍杯具 最高罰6千
環保局今天動員126人,分成63組,全面稽查全市上千家連鎖飲料店使用杯具情形,環保局表示,第1次查獲違規使用保麗龍杯具,先開違規警告單,列入複查重點;第2次被查獲者,處1200元至6000元罰款。飲料店店長表示,先前店員要將庫存量用光才不小心違規,會配合政府的環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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