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4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追查「禹昌」食品公司流出的過期肉粽,連日來在家樂福、愛買、大潤發等賣場查出近4000顆過期肉粽,已要求業者下架回收。

「禹昌」食品公司委託地下工廠製作肉粽,更把過期1年的粽子重新貼標販售,桃縣衛生局對縣內食品工廠及各大賣場進行食品安全稽查,發現縣內家樂福、愛買、大潤發等11家賣場,均有販售「禹昌」流出的過期粽子。

衛生局表示,桃園縣共查出「禹昌」625袋、3750個過期粽子,已立刻要求業者下架回收。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提醒食品製造及販售業者,食品販售採先進先出原則,定期清點存貨,發現逾期產品應立即下架不得販售;使用食品添加物應注意限量標準,存放時應採專人專櫃管理,衛生局將持續稽查,如發現不法情事,將從重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