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滷味業者遭檢舉,他供售加盟店的醬油及醬油膏沒有標示,宜蘭縣衛生局昨天查封並開罰,要求標示完整,並等送驗合格後,才可販售;業者說,產品都是合格的,撕掉標籤,是為保護商業機密,怕配方曝光。
許姓業者雖出示製造廠商的文件證明,表示產品都沒問題,但因瓶身都無標示,衛生局無法辨識文件所證明的產品是否是同一批?除了各抽驗1瓶送檢外,並要求業者先行下架,集中保管,不得使用,要等檢驗合格、改正並完成標示後,才可以上架販售。
衛生局前天再度派員稽查,發現業者竟然把無標示的醬油及醬油膏,供應給在苗栗、雲林的加盟店,緊急查封未運售的醬油147瓶、醬油膏67瓶,並要業者不得使用,馬上退運回宜蘭,一起封存。
衛生局副局長楊忠興、消保官周錫福與稽查人員昨天再度稽查,並認為雖然業者提出檢驗合格證明,但外瓶沒有標示,無法判定,要等這一、兩天檢驗報告結果出爐,才能依法辦理。
楊忠興並說,業者已違反食品標示管理法,未依規定回收又逕行販售,將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
許姓業者說,他賣滷味18年,縣內外有10家加盟店,口味好又健康,使用的醬油、醬油膏絕對都合格,消費者可以吃得安全,撕掉標籤是商業機密上的考量,因為自己使用的配料,不方便讓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