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圓等8大類 今起免貼安全證明
儘管免強制張貼安全具結證明,但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後續一年內仍會持續檢驗食品業者原料粉,並將順丁烯二酸列入例行性稽查項目,除了解順丁烯二酸環境背景值,也避免不肖業者藏匿問題澱粉,風頭過後繼續販售。
衛生署自六月一日起,強制市售澱粉產品出具原料安全具結證明,否則將一律下架、禁賣。今日《食品衛生管理法》新法正式上路實施,且考量目前抽驗市售澱粉產品未再發現新案,顯示違規業者已更換安全原料,才決定即日起免貼證明。
康照洲強調,《食管法》新法上路後,未來食品業者製造或販售各項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一旦查獲違法添加,最高可處一千五百萬元罰鍰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未來市售食品稽查也不只侷限在順丁烯二酸澱粉產品,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不應心存僥倖。
至六月十七日,全國總計完成二八四五件市售澱粉產品檢驗,其中檢出二二七件,不合格產品均下架、回收並封存,共計封存約六五○.一六公噸,其中已銷毀四四六.一一噸,約占六十八.六%,其餘預計本月底完成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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