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4
1公克等於1毫升嗎?
王育敏13日在記者會現場做實驗,將顯示500公克重量的洗衣精倒進量筒,結果顯示僅有475毫升。如果以家戶一個月用一包,一年就少了1200毫升,約莫是2/3瓶。她不滿表示,「市面上的液體商品,如洗衣精、沐浴乳、洗髮乳等,有的標重量,有的標容量,這樣的情況真的是亂糟糟!為什麼我們的業者要這樣魚目混珠?為什麼我們的主管機關看到這個狀況沒有進一步的管理?」

經濟部所公布的《定量包裝商品管理辦法》上路後,儘管洗衣用清潔劑已納入受測範圍,但僅限於「固狀」及「粉狀」,消費主流的「液狀」則無法可管。另外雖消保處已自101年推動賣場陳列商品單位定價機制,但目前此機制僅屬行政指導性質,對業者並不具強制力,市場上標示並不統一。對此消保官王德明也表示,「我親自到賣場看,有的標示100g/元、100ml/元,竟然廠商用瓶蓋來計量。」

王育敏對上述的問題點提出兩點訴求:一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將液體洗衣精納入《定量包裝商品管理辦法的檢測項目》;二是修正《商品標示法》第12條,應效法美、德、澳等先進國家,商品全面採單位定價機制,要求販賣業者標價時,也同時記載總價及單位價格,她將在下個會期提案修正。

對於委員的提案,官員們也紛紛做出回應。消保官王德明回應,「的確有消費意識的先進國家都是採用單位定價來進行。特別澳洲、德國都是法令規範,用單位定價。」經濟部商業司專委廖汝洲說,「看到先進國家都採用單位定價的方式,我們回去會好好研究《商品標示法12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專委吳丁宏亦指出,「我們過去比較著重在商品促銷價格上是否真實的部分,關於委員提出來的部份我們是盡可能同意。」經濟部標檢局組長周俊榮承諾,「因為定量包裝商品管理辦法還算新的條例,所以先從局部開始,關於委員所提未來我們相關會配合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