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4
許多民眾早餐,常喜歡到早餐店點蛋餅、飲料,北市衛生局這波稽查麵類製品,首度針對以往較少抽驗的蛋餅皮製品加強稽查,結果稽查十一件蛋餅皮,發現三件含防腐劑苯甲酸,不合格率接近三成,追查後端來源廠商,都是來源自新北市一家「鼎源企業行」,已經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可處三到三百萬元不等罰款。

台北市衛生局最近前往傳統市場、製麵店、包子饅頭店、早餐店等,稽查市售麵類製品,一共抽驗 100 件產品,結果發現6件品質檢驗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6.0%,另外還稽查10件完整包裝產品的標示,結果有1件添加物標示不符合規定,不符合率達10%。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邱秀儀說, 衛生局分析往年麵製品抽驗結果,不合格率由100年的5%,下降至101年的1%,所以今年度的專案抽驗,特別針對以往較少抽驗的早餐店等「蛋餅皮」進行抽驗,結果發現11件蛋餅皮,就有3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高達27.3%,調查來源廠商都來自新北市「鼎源(華新)企業行」,衛生局將加強監測抽驗。處長邱秀儀說,這一波稽查不合格的三件蛋餅皮,分別抽驗自南京東路五段巨森早餐店、,稽查出含苯甲酸3.32g/kg;還有北投實踐街的 Ki多堡早餐吧,也遭檢出苯甲酸2.39g/kg;內湖康寧路一段王媽媽手工水餃店遭檢出苯甲酸0.25g/kg。

另外這次稽查,63件麵條類、水餃皮,發現1件餛飩皮及1件陽春麵違規添加苯甲酸,不合格率3.2%。2件刈包產品中,1件刈包違規添加去水醋酸。至於10件包裝食品的標示檢查,其中1件「銀絲捲」產品添加物,標示不符合規定,不符合率為10%,違規原因為檢出甜味劑醋磺內酯鉀0.04g/kg,不過外包裝未標示添加物名稱。
衛生局表示,品質檢驗不合格之產品,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8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另包裝產品標示檢查不符規定者,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2條及第47條第7款處分責任廠商罰鍰3~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