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果農藥殘留!小學營養午餐、全聯中招
食藥署說,市售農產品殘留農藥超過安全容許量者,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之管理,為維護民眾食的安全,食藥署呼籲農友於栽種蔬菜水果施用農藥時,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薦的方式使用農藥。
另外,食藥署建議消費者在選購蔬菜水果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產品,或具CAS、產銷履歷、吉園圃等標章者,以確保攝食農產品的安全。蔬菜清洗時,建議先以清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根部摘除,再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之後再沖洗二至三遍;水果則以水沖洗後,再去皮食用;至於茶飲料,則建議將第1泡茶水倒掉,均有助於去除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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