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4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針對市售零嘴小吃等休閒食品糖果、餅乾、蜜餞及果凍等執行抽驗,本次休閒食品共抽驗33件;檢驗項目為食品添加物甜味劑、防腐劑.. 等(共十項),檢 驗結果31件符合規定,2件不合格,合格率高達94%。

衛生局表示,不合格二項產品皆為嘉義縣新港鄉板頭村107號製售,不合格產品明細如下:「宏銘紅白小甜梅」檢出糖精3.350g/kg、環己基(代)磺醯胺酸5.612g/kg;「八仙桃」蜜餞產品檢出苯甲酸1.097g/kg、環己基(代)磺醯胺酸5.922g/kg。本次抽驗結果公佈於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網站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民眾可逕至該網站參閱亦可以手機拍下QR code(條碼產生器)即可連結本局查詢。

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蜜餞產品不得使用苯甲酸(防腐劑);糖精使用量為2.0g/kg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使用量為1.0g/kg。上述2件不符合規定產品已移請嘉義縣衛生局辦理,並責令本轄販售商下架回收不得再販賣該批違法產品。本局建議民眾選購零嘴小吃等休閒食品應以有完整標示密封包裝較有保障,來源不明或無清楚標示者最好勿購買才能食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