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加工食品抽檢75%標示不實 蝦球配料不含蝦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說,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標示、宣傳或廣告若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可開罰四到廿萬元。
消基會上月隨機在賣場、超市購入十六款商品,包括糖果、果凍、餅乾、泡麵、飲品和冷凍食品等,結果標示和內容物名不副實情況嚴重,知名廠牌也上榜。
消基會說,像pinky水蜜桃薄荷糖沒水蜜桃、盛香珍荔枝椰果沒荔枝、滋露草莓巧克力沒草莓,也發現有雞蛋布丁沒雞蛋,甚至有草莓巧克力棒,既沒草莓也無巧克力。
其他像是桂冠蝦球內容物標示有魚漿、澱粉、花枝丁和天然紅麴色素等,就是少了最關鍵的蝦,連「蝦風味」來自哪裡也看不出來。
另外,消基會也發現四款有水果字樣的飲品,包括白葡萄氣泡香檳飲料沒葡萄、草莓調味保久牛乳沒草莓、蘋果奶茶沒蘋果、水蜜桃果茶(沖泡飲品)也沒水蜜桃。消基會說,仔細搜尋成分內容,也無任何水果添加物或果汁,僅是一堆香料和色素。
消費者周曉晴說,業者騙很大,不是米粉沒米就是橄欖油沒橄欖,民眾早已司空見慣,但政府何時才能把關,讓大家吃到真材實料?雷立芬呼籲,業者應充分告知產品資訊,政府面對市面上充斥標示不清商品,也應加強抽檢和研擬管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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