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食品抽驗 近8成標示不全
商業處表示,寵物食品標示不完整,將依商品標示法第十五條,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否則將處兩萬至廿萬元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進口寵物食品來源國標示不清者共四十五件,將函送防檢局進行後續調查。
此外,動保處每年也委託德國杜夫萊茵實驗室,進行市售寵物食品內容物抽驗檢測,今年共稽查七十四件產品,包含乾飼料六十一件、罐頭十一件及餐包兩件,檢測項目包括黃麴毒素、三聚氰胺、T2毒素及沙門氏桿菌,其中最具危害的黃麴毒素檢測,結果均合乎國際標準規範。
動保處建議,飼主選購寵物食品,應選擇購買完整標示及產地來源明確的產品,並依照標示使用,拆封後妥善保存並應儘速使用完畢,以維護寵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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