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湯圓 桂冠小湯圓著色劑「漏標」挨罰
台北市衛生局這一波共前往湯圓飲食店、甜品店、超市、傳統市場等處進行元宵湯圓食品抽驗,抽驗50件當中,有一件防腐劑超標、一件產品外包裝標示不符規定。
標示不符者為桂冠的「冷凍小湯圓」,被檢出著色劑紅色6號及紅色40號,但外包裝上僅標示食用色素紅色40號,未詳實標示食品添加物名稱,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邱秀儀說,衛生局也在內湖區安康路470號前樓一處攤販的散裝小湯圓,檢出防腐劑苯甲酸2.91g/kg,超過標準的1g/kg,同樣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處以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因攤販無法提供確切供貨來源,衛生局已要求業者立即下架,並循線追查上游來源廠商。
北市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湯圓時應注意完整包裝上應有有效日期標示,若選購冷凍、冷藏湯圓也要檢視保存溫度,冷凍產品應放置在-18℃以下冷凍櫃販售;冷藏的產品,則應置放7℃以下冷藏櫃販售,才能保持最佳的鮮度及防止變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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