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配方食品標示新規 特殊成分「全都露」
配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食藥署今天正式預告「市售包裝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草案,訂定新的營養標示內容、格式及標示值之誤差允許範圍等事項。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說,嬰兒配方食品、特定疾病配方食品跟一般食品不同,有其特殊性,有必要提供完整、清楚的產品營養資訊供消費者瞭解。
根據新的標示規定,姜郁美強調,不僅各項維生素、鈉、亞麻酸等特殊成分都得一一標示含量,就連可看出使用原料精緻加工程度的灰化含量,也得揭露,以達到較充分、明確的標示以及嚴謹品質管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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