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指甲油2成5違規 驗出禁用苯高度殘留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20件指甲油類化粧品的「甲醇、苯、塑化劑、甲醛、鄰苯二甲酐」含量,20件中有5件不合格,像是康是美新店德運門市販售的「China glaze指甲油(grape juice80225)」甲醛殘留超標36倍,還有在樹林匯豐美容美髮精品百貨販售的「護甲金油(透明色)」驗出禁用的苯高達533.7ppm,都令稽查人員相當傻眼。
衛生局表示,5件違規產品有4件被驗出游離甲醛(Free formaldehyde),分別是「China glaze指甲油(grape juice80225)」2717.1ppm、「MEKO雪花指甲油-812」104.6ppm、「MEKO雪花指甲油-813」139ppm及「xinling 霓虹指甲油」1,039ppm,都超過規定標準75ppm。
另外,「護甲金油(透明色)」驗出禁用成分「苯(Benzene)」533.7ppm,違規產品都已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3條規定處辦,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指出,為了美化與保護指甲外觀,指甲油通常會加入易附著、易塗色、易乾燥、不掉色的溶劑,如甲醛、磷苯二酸酯類等成分,但長期接觸和使用過量則可能會對身體產生危害,易使指甲變脆,造成接觸性皮膚炎或甲溝炎。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注意「護甲五部曲」,一看「標示」,仔細檢查產品包裝是否完整標示;二重「清潔」,注意指甲清潔並使用酒精消毒;三是「彩繪」時不要擦到皮膚,有異狀不要彩繪;四要保持「通風」,在通風的環境下使用指甲油;五要「卸除」,彩繪或配戴人工指甲時間不宜過久,另外來路不明的產品也千萬不要選購,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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