餿油原料致癌物超標 食藥署稱成品沒問題
食藥署組長陳惠芳表示,油品酸價是新鮮度指標,CNS對市售食用油脂的標準是1.3,這次檢方送驗的4件原料油全部超標,且苯芘也有2件超出2ppb標準,合理推斷上游胡信德的回收油為食用炸油,經反覆油炸後導致酸價、苯芘偏高,這次還檢驗總極性物質、重金屬、黃麴毒素等,均是未檢出或在正常範圍內。
外傳胡信得回收皮革油再製,食藥署在重金屬項目加驗鉻,副研究員陳石松指,皮革在製程中可能加入鉻當作軟化劑或防腐劑使用,但若額外添加,殘留量至少都是百萬分之一濃度以上,此次檢驗結果,4件檢體都在十億分之一濃度,在合理範圍內,推測工業皮革油未流入食品鏈。
食藥署今公布的餿水油原料油檢驗結果,4件檢體都由檢調單位送交,其中3 件來自最上游的回收油業者胡信得,檢調抽驗日期是9月4日,與其下游郭烈成今年3月到8月賣給強冠的餿水油不同批,另1件為7月底在強冠儲油槽中採樣的未精煉油。外界質疑為何沒抽驗郭烈成工廠的餿水油,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解釋,包括胡信德、郭烈成和強冠工廠的油品抽樣均由檢調主導,送驗是檢調辦案的證據力保存之用,在偵辦結束前,該署與衛生局無法以行政稽查抽驗業者的油品。
食藥署今公布原料油檢驗結果,獨漏郭烈成的檢體,食藥署組長陳惠芳強調,該署拿到的3件胡信德檢體,總量僅120cc,且不是賣給郭烈成的同批原料油,該署也很無奈,但目前案件偵辦中,進出廠區都由檢調主導,衛生局不能任意採樣送驗,但無論如何,回收油進入食品鏈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檢驗結果不影響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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