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糖漿管理 食藥署查源頭 工廠
食藥署北管理中心簡技王德源表示,糖漿的生產環境衛生、原物料來源、食品添加物管理、以及產品標示都是稽查重點,目前共有26家生產廠商,食藥署將與地方衛生局展開不預期稽查,一旦發現違法將依法處置。
玉米糖漿佔台灣糖漿市場相當大比率,製造廠商必須使用食品級玉米,進口玉米必須經過食藥署查驗登記,飼料用或工業用玉米不得製造玉米糖漿,若廠商使用不當玉米製造糖漿,限期不改善食藥署可依法處新台幣6萬至2億元罰鍰。
不僅如此王德源強調,食品標示、宣傳、廣告若不符合規定,有誇張不實與易生誤解情形,違反者可能被處4至400萬元罰鍰,違規產品也必須全數下架改正,符合規定前都不得重新上價販賣,確保民眾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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