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蛋聯合稽查 從最源頭抽檢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表示,食品加工業者不一定會直接購買全蛋,例如團膳、烘焙、餐飲等食品業,常購買蛋白、蛋黃或混合蛋液作為產品原料,因此針對液蛋業者稽查,確保液蛋品質能維持在衛生規範。
聯合稽查將從最源頭抽檢,確認養殖蛋雞場是否符合動物用藥管理規範,產品有無流向與追蹤,假使發現業者違反用藥規範,將不法產品出售或加工等,按動物用藥管理法可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違法產品必須全數下架。
另一方面,液蛋工廠必須確認原料來源合法,處理全蛋時,食品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與品保制度管理,都應該符合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一旦查獲違反法規,必須限期改善,否則將以食安法處6萬至2億元罰鍰。
邱秀儀提醒,全蛋生產業一定要按照法規用藥養殖,確保輸出產品能夠安全,液蛋業者則要按照衛生規範準則,維持出產液蛋品質,確保下游產品產製安全,讓消費者放心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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