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業強制自主檢驗 再增4700多家
食藥署今預告「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修正草案,新增要求農產植物製品、麵條、粉條類食品、食用醋、蛋製品及磨粉製品等5類具工廠登記且資本額3000萬以上的製造、加工、調配業者;及農產植物製品、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嬰幼兒食品等5類具商業公司或工廠登記的輸入業者,納入強制自主檢驗業別,共影響4700多家業者,累計須自主檢驗的食品業者達1萬9000多家。
食藥署指,上述納入強制自主檢驗業別,自今年10月31日起分階段實施,業者須針對其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每季或每批針對其食品添加物、農藥、重金屬或微生物等至少檢驗1次,違規且不限期改正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3萬~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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