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廢棄食品轉賣 明年3月1日量販店廚餘廢棄要申報
這項新措施包括好事多、家樂福、愛買、美聯社等大型量販店都適用;但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等連鎖超商,因不在廢棄物清理法規範的「事業」當中,因此不在這次擴大列管範圍內。
環保署表示,當食物還是食品時,屬於衛福部掌管,希望業者能夠盡可能與食物銀行合作、食物不浪費;至於已經變成廚餘,就屬於環保署的職掌,因此業者必須上網登錄、追蹤流向。由於去年底曾發生廢棄食品轉賣事件,因此環保署宅擴大列管範圍。
環保署廢管處組長詹淑然表示,原列管事業廚餘產生量有達每日16公斤以上,或每年6公噸以上者,約有2000家,而新增列管總公司資本總額達2500萬元以上的超級市場及零售式量販業1700家。這些業者要處理廚餘時,規範廚餘產生量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平均每日16公斤以上,或每年6公噸以上的列管事業,應申報其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以即時追蹤廚餘的清理流向。
各縣市政府環保局將會不定期勾稽,一旦申報不確實,或發現有留用,將可以用廢清法52條開罰6000元到3萬元,不僅可以降低食物浪費,也能避免廢棄物留用,傷害安全影響人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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