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6
飲用水是人體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質,消基會今天公布調查指出發現,20件包裝水樣品放置28℃環境車內7天後,鄰苯二甲酸酯類含量(塑化劑)檢測結果,雖均低於食藥署0.05 ppm的規定,但消基會提醒,結果卻高於美國環保署及世界衛生組織飲用水衛生標準DEHP限量標準(0.006及0.008 ppm),國內標準的定量極限偏高,主管機關應儘速檢討。

銻溶出量 5件超出歐盟限值

此外,這次在鉛含量測試部分,20件樣品均低於0.005 ppm,皆符合食藥署《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衛生標準》0.05 ppm及環保署《飲用水水質標準》0.01 ppm。不過,在銻溶出量的調查部分,5件超出歐盟限值5 ppb,政府應該檢討國內標準與國際標準的落差。

消基會指出,美國環境保護署、歐盟視銻為重要的汙染物,因在製造PET瓶時,三氧化二銻被用做催化劑,可能導致PET中的殘留銻,從該包裝材料浸出到飲料中造成風險,政府相關單位應特別注意。

此外,消基會並指出,檢視本次20件樣品,有11件樣品有標示保存方式,提醒消費者應存放於「乾燥陰涼處」及「避免陽光直射及高溫」,部分業者有做到提醒消費者正確保存的注意事項,建議消費者應該採行標示提醒的保存方式,避免放置在高溫曝曬的車廂內。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應全面檢視牽涉到共通性安全標準的食品法規,如《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衛生標準》0.05 ppm、《飲用水水質標準》為0.01 ppm,並連結相關法令以求法令周延性,讓業界有所依循。

此外,也應修訂飲用水中銻的最大容許濃度從10 ppb到5 ppb,並訂定飲用水中DEHP限量,更趨近美國環保署及世界衛生組織飲用水衛生標準DEHP限量標準0.006及0.008 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