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粽子夯 標示違規最重罰300萬元
食藥署上月針對各縣市共21家網購端午節食品業稽查,該署北區管理中心代理副主任魏任廷表示,包括上好肉粽、基隆市建寶食品、嘉義縣「谷王食品」和宜蘭縣「珍有味食品」共8件粽子標示違規,違規原因包括未見中文標示、字體太小及營養標示格式不符規定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3萬~300萬元,由各衛生局處辦中。
包粽場所的衛生環境部分,他說,巧巧小肉粽店的初檢缺失包括員工健檢資料逾期、作業區雜亂等;上好肉粽則是紗窗破損、冰箱冷凍結霜等;萬林小吃部無法提供員工體檢紀錄、庫房雜亂等。依法可限期改正,若複查仍不合格罰6萬~2億元。
魏任廷表示,這刺激查也有抽驗粽子及其餡料的防腐劑、漂白劑、殺菌劑等,除巧巧小肉粽店仍在檢驗中外,其餘都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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