啵啵球爆米花使用逾期7個月原料 衛生局下架回收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將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若購買「啵啵球手工爆米花(原味及巧克力口味) 」製造日期105年11至106年6月」的違規產品,可憑商品或發票至該店更換並提供雙倍補償,衛生局也提醒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應善盡企業責任,做好自主管理,衛生局將持續落實食品製造廠源頭管理;並提醒民眾,若發現業者有使用違規產品,檢舉可撥打0800-285-000及全國食安專線1919,共同監督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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