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立法 禁超市浪費食物
提案的國會議員嘉侯說,把還能吃的食物和其他廢棄物一塊丟進垃圾桶,實在可恥。
沒賣出但還能吃的食物 須捐出
根據新法,超市必須採取措施來防止浪費食物,任何沒有售出但還能吃的食品,都必須加以分類,分成捐給慈善機構、當動物飼料,或做堆肥等類別。所有大型超市都必須和一家慈善機構簽約,以利捐獻食品。
這項法案經過20萬民眾聯名請願而成案。今年4月中旬,法國一個由政府指定、嘉侯領導的委員會公布一項對付食物浪費的方案,叫〈對抗食物浪費〉,報告中列舉36種辦法,國會開始辯論這些辦法,取其精要,打造成法律概念。
法國估計有600萬人在貧窮線下度日,對抗食物浪費碓有必要;法國民間有食物銀行,2009年,這些銀行分發9萬2000噸食物,嘉惠74萬人。
法國人1年買的食物 2成被丟掉
法國政府希望2025年以前將食物浪費減半;超市廢棄沒有賣掉的食品,一直是個巨大的浪費之源,另據媒體報導,法國每人一年扔掉20到30公斤食物,包括沒吃的剩菜、包裝完好的食品、賞味期已過的食物,約占每人一年所買食物的21%,總計大約560萬噸,相當於全國每年白白扔掉120億到200億歐元(台幣4056億至676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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