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8
歐盟第四版臨床評價,您準備好了嗎?已經拿了CE 證書的企業,看過來!

2016年6月,歐盟委員會發佈了有關臨床評價的更新指導文件MEDDEV 2.7/1 rev. 4.0。與第三版相比,新版增加了對臨床評價的要求。2016年6月發佈後即刻生效,沒有過渡期。

公告機構們於今年也在緊鑼密鼓地加強審核!已經有不少企業因此被罰紅牌。奧諮達應接不暇, 特此佈告醫療器械製造商, 必須儘快做出回應,及時更新您們的臨床評價報告(CER) 和品質管制體系(QMS)流程,以符合第四版MEDDEV 2.7/1 rev. 4.0 的要求。 

實施計畫
對於第四版的執行時間,各家公告機構做法有所不同, 所持的意見也不盡相同。據我們所瞭解,公告機構的基本思路可以簡單歸納為: 
-高風險產品和植入器械(例如Class III 和Class IIb), 公告機構期望醫療器械製造商馬上執行。 
-低風險器械(如 Class IIa, Is, Im), 公告機構會適當放寬期限,有些機構要求明年內完成更新; 而有些機構則放寬對state of the art 的要求。 

應對措施
製造商應該對第四版進行差距分析,從而:
1)對QMS(品質管制體系)的流程進行影響分析; 
2)對CER(現有臨床評價報告)進行差距分析; 
3)對實際更新準備過渡計畫(過渡計畫應考慮與產品相關風險及證書到期日)。

如何更新CER
-上市後監督資訊(PMS & PMCF)

-當前技術水準 (State of the art) 


PMCF 是強制的,這也是新歐盟法規MDR 突出的重要內容之一。對於下列情形,醫療器械生產商需要做好充分準備: 
1)之前的CER (上市臨床評價) 走的是等同性路徑(特別是高風險產品,如:Class III 和植入器械)
2)產品使用的風險高
3)針對高風險的解剖部位/ 高風險的人群
4)出現了有關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新的資訊
5)創新的器械
6)器械的設計適應症和預期用途發生重大的變化。